法治日报记者 罗莎莎 法治日报通讯员 程遥
“刘律师讲得明白,咱听得懂!”这是陕西省山阳县当地群众在听完江苏广陆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怀锦普法课后,给予的最质朴的赞誉。
2024年9月,刘怀锦报名参加司法部“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从江苏宿迁只身奔赴千里之外——秦岭南麓的陕西省山阳县,开启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
山阳县踞守秦岭南麓,是“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土石山区县。全县辖18个镇(街道),人口46万,法律专业服务资源紧缺。初抵目的地,恰逢当地司法局开展开学季“法律进校园”活动。刘怀锦放下行囊就投身其中,连续参与3场校园普法,向青少年宣讲法律知识。
在某中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讲座上,刘怀锦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课后,15岁学生金某悄悄询问:“主动投案真能获宽大处理吗?”原来金某曾参与抢劫未成年人。在刘怀锦的耐心引导下,金某逐渐向他吐露了事情的经过。刘怀锦听完后当即动员其投案自首,并承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最终金某在父母陪同下向公安机关自首,依法获得从宽处理。
法治宣传是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关键路径。刘怀锦为自己定下目标:在履行法援职责的同时,深入乡村播撒法治种子。短短几个月,他的足迹已遍及全县18个乡镇(街道)。
针对农村留守群体法律意识薄弱的特点,刘怀锦精心选取婚姻家庭、财产继承、土地承包、邻里纠纷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民法典条款,用质朴乡音结合本地典型案例深入浅出讲解。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展进社区、进村居、进学校、进部队及广场普法20余次,解答咨询380余人次,代书法律文书68件,举办法治讲座8场。
法律援助作为刘怀锦践行“1+1”行动的核心使命,面对纷至沓来的求助者,他始终秉持“应援尽援、优质高效”原则,为每位受援人擎起法律保护伞。
山阳县丰东新区居民叶某青、王闫乡村民李某荣与马某,2023年2月至7月在丹宁高速高坝段从事桩基劳务,被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别拖欠了上万元的工资。多次讨薪未果后,3人于今年2月3日持法律援助联系卡求助。刘怀锦研判案情后建议:“暂缓诉讼,优先调解;若调解无果,再起诉不迟。”他5次翻山越岭赴建筑公司协调,宣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阐明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经过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分期支付协议,今年7月底前全部履行完毕。
拿到血汗钱的叶某青等人紧握刘怀锦的手:“刘律师,没您帮忙,这钱不知要等到哪年哪月!”
这一年来,刘怀锦承办法律援助案件49件,涵盖农民工讨薪、工伤索赔、交通事故赔偿、家暴维权、未成年人保护等多类民生案件。每起案件他都倾注全力:细阅卷宗、耐心倾听、实地取证、字斟句酌撰写文书,以行动诠释法律援助“扶弱助困、维护公正”的宗旨,成为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守护者。
山阳县民间纠纷频发,尤以邻里矛盾、家庭纠纷、山林土地争议为甚。刘怀锦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与中立角色,深度参与基层矛盾调解。他与司法所、调委会紧密协作,研判复杂纠纷;调解中善融法、理、情,既阐明法律刚性,也尊重乡规民约,探寻利益平衡点,促成双方互谅互让。
一年间,刘怀锦成功调解纠纷百余起,将大量矛盾消弭于萌芽、化解于诉前,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减轻群众诉累,筑牢基层和谐基石。
在这片崇山峻岭间,刘怀锦克服水土不服、方言障碍、饮食差异与人际磨合等重重挑战,将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他以专业与热忱,书写着东部律师对西部法治建设的深情厚谊,在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矛盾调解的广阔天地里,踏出坚实而温暖的足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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